定义变量的限值
-
选择“工具”选项卡→“变量”组→“变量”
。
-
在变量表中,通过单击所需变量对应行内的任何单元格来选中该变量。
-
在变量表中,单击“变量规则编辑器”按钮。
-
在“变量规则编辑器”对话框内,定义所需“限制值”类型和属性,然后单击“确定”。
提示:
-
当您为作为驱动尺寸的变量的值定义离散值列表或受限范围时,“尺寸”命令条上还可以使用变量的列表或范围。
-
还可以通过将适当的字符输入变量表中变量的“范围”单元格来定义变量值的离散列表和受限范围。例如,要定义一个必须大于 5 小于 10 的变量,请在“范围”单元格中输入以下内容:
(5;10)
字符
含义
何处使用
变量类型
(
大于
仅开始
限制
)
小于
仅终点
限制
[
大于等于
仅开始
限制
]
小于等于
仅终点
限制
{}
包含离散列表
将两者都作为集使用
离散列表
;
分隔值
放在限制列表或离散列表的值中间
限制与离散列表
© 2021 U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