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变量的限值


  1. 选择“工具”选项卡→“变量”组→“变量”

  2. 在变量表中,通过单击所需变量对应行内的任何单元格来选中该变量。

  3. 在变量表中,单击“变量规则编辑器”按钮。

  4. 在“变量规则编辑器”对话框内,定义所需“限制值”类型和属性,然后单击“确定”。

提示:
  • 当您为作为驱动尺寸的变量的值定义离散值列表或受限范围时,“尺寸”命令条上还可以使用变量的列表或范围。

  • 还可以通过将适当的字符输入变量表中变量的“范围”单元格来定义变量值的离散列表和受限范围。例如,要定义一个必须大于 5 小于 10 的变量,请在“范围”单元格中输入以下内容:

    (5;10)

    字符

    含义

    何处使用

    变量类型

    (

    大于

    仅开始

    限制

    )

    小于

    仅终点

    限制

    [

    大于等于

    仅开始

    限制

    ]

    小于等于

    仅终点

    限制

    {}

    包含离散列表

    将两者都作为集使用

    离散列表

    ;

    分隔值

    放在限制列表或离散列表的值中间

    限制与离散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