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注释标签
使用指定注释字母对话框可以定义指派给基准框、孔标注和视图注释(切割平面、查看平面线和局部放大区域)的字母数字标签。在下列情况中,标签将自动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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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视图注释标题中,这些标题是在创建或修改图纸视图样式过程中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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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了基准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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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释选项卡(QY CAD 选项对话框)的自动命名视图注释下,执行以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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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遵循已定义对象序列。
在消息对话框中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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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指定注释字母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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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注释字母对话框中,定义用于自动指派视图注释名称的标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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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 1
在“列表 1”框中,验证是否要将此处默认显示的字母用于视图注释的标签。可以键入其他字母和数字,但不允许使用特殊字符、空格、标点和重复字母。
示例:在默认的“QY CAD ANSI 和 ISO”模板中,“列表 1”框中的字母是英文字母表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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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结束时为列表附加
如果“列表 1”框中的所有字母均已使用,则可选择以下标签选项之一,为视图注释标签附加相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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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字母 (AA, AB, 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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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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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字母 (AA, BB, 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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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要使用如下所示的脚注格式来显示附加字母,请单击“附加为脚注”复选框。
提示:附加字母两侧的破折号和空格在图纸视图样式的“标题”选项卡中定义,或在属性对话框中进行修改。在“属性”下的“后缀 (%AS)”框中,可以为破折号前后添加空格,使其格式如下:%VA - %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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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 2、列表 3、列表 4
根据需要重复上述步骤以定义“列表 2”、“列表 3”和“列表 4”框中的字母或数字,但请更改附加到注释字母的字母或数字的顺序,以便进行区分。
在一个列表框中无法出现重复的字符,但可使用“列表 2”、“列表 3”和“列表 4”中的相同字符集。
注释:除非要创建应用到不同类型的注释对象的其他标签,否则不需要使用“列表 2”、“列表 3”和“列表 4”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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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列表
在注释序列下,选择要应用到各类型注释对象的标签方案(在对话框的顶部定义)。
您可以使用“列表 1”、“列表 2”、“列表 3”和“列表 4”框中指定的用户定义列表,也可以选择一个系统定义的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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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数字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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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罗马数字 (i, ii,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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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罗马数字 (I, II,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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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示例: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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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列表 1”指派给查看平面名称和切割平面名称,然后选择 1, 2, 3, ... 作为局部放大区域的注释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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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列表 1”指派给查看平面,“列表 2”指派给局部放大区域,“列表 3”指派给切割平面,“列表 4”指派给基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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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希望注释对象在创建后保持无名称状态,则选择“无”。您仍然可以使用“标题”选项卡(“查看平面属性”、“局部放大区域属性”、“切割平面属性”对话框中)或基准框命令条编辑和命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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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确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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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释选项卡(QY CAD 选项对话框)的自动命名视图注释下,单击定义序列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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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义对象序列对话框中,通过选择一个名称然后使用上移和下移按钮更改名称在列表中的位置来指定向视图注释指派名称的顺序。
切割平面、查看平面和局部放大区域的视图注释标签显示在视图注释标题中。可以使用“图纸视图样式”对话框将标题内容和格式定义为图纸视图样式的一部分。要了解操作方法,请参见以下帮助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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